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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经济特区的基本概念是准备可进入全球市场的区域(进入海港和/或机场)。
这些区域旨在最大限度地促进具有高经济价值的工业活动、出口、进口和其他相关活动。
此外,这些地区还获得了某些设施和激励措施,以提高附近国家之间的竞争力。
印度尼西亚经济特区旨在实现国家优先发展议程:
经济特区的发展目标:
• 通过提供具有地缘经济和地缘战略优势的地区来增加投资
• 优化具有高经济价值的行业活动、出口、进口和其他经济活动
• 通过建立新的经济增长中心来加快区域发展,平衡区域之间的发展
• 体现区域经济增长发展模式的突破,即工业、旅游和贸易,以创造就业机会
印度尼西亚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
印度尼西亚政府已承诺将经济特区 (SEZ) 作为吸引外国投资、促进工业活动和促进就业的政策重点。印度尼西亚财政部通过各种税收激励计划进一步促进了这一战略。
这些税收优惠包括免征所得税、增值税 (VAT)、进口税、奢侈品销售税和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免税额
投资 1000 亿卢比(700 万美元)的纳税人也有资格获得多项企业所得税津贴。这些都是:
• 固定资产总投资的净收入减少30% 连续六年,每年减少5%;
• 高达100% 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的加速折旧津贴。
• 10% 的预提所得税税率,或支付给非居民收款人的股息的协定税率(以较低者为准);和
• 税收损失结转最多10 年。
进口税和消费税
以下应税/应税货物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税和消费税:
• 用于经济特区建设或开发的资本货物,为期五年;和
• 服务业消耗性原材料的入境(旅游经济特区);和
• 商品进入商店和购物中心(旅游经济特区)。
奢侈品的增值税和销售税
下列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 企业实体将应税有形商品进口到经济特区;
• 从另一个印度尼西亚自由贸易区、关税区或保税仓储设施向商业实体交付应税有形货物;
• 一个经济特区的企业实体向同一个或另一个经济特区的另一个企业实体交付应税服务或货物,包括土地或建筑物;和
• 将消费品进口到旅游经济特区。
免征增值税也适用于生产应税服务或与船舶和飞机维护、修理和大修 (MRO) 活动相关的商品所需的原材料。
资格标准
要获得上述所有激励措施的资格,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商业执照;
• 国内法人纳税人证明;
• 根据公司的标准行业分类(KBLI) 获得印度尼西亚投资协调委员会的批准;
• 项目地点;和
• 确定要进行的生产/服务类型。